郎溪縣(xian)姚村(cun)鎮潘村(cun)莊村(cun)嶺和美鄉村(cun)中(zhong)心村(cun)建設(she)項目成(cheng)交結果(guo)公告
一、項目編號:LXX-CG-CS-******
二、項目(mu)名稱:郎溪縣(xian)姚村(cun)鎮潘村(cun)莊村(cun)嶺(ling)和(he)美鄉村(cun)中(zhong)心村(cun)建設項目
三(san)、成交信(xin)息
******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縣建平鎮郎溪汽貿城H2棟105號
成交金額:******.75元
評審報價:******.75元
評審總得分:87.08分
四(si)、主要標的信(xin)息(xi)
工程類(lei) |
名稱:郎溪縣(xian)姚村鎮潘村莊(zhuang)村嶺(ling)和美(mei)鄉(xiang)村中心村建設項目 施工范圍:攤鋪瀝青混凝土路面約2398平方米、新建旅游公廁(建筑面積約75.06平方米)及村莊內部整治建設等(含“潘村莊村嶺綜合整治提升工程”農村公益事業財政獎補項目)。 施工工期:合同簽訂后150個日歷天內完成并通過采購人驗收。 項目經理:曹(cao)順義 執業證書信息:皖******2970 |
五、評(ping)審專家名單:馬先春(組長)、盧廣芝、李來鳳。
六、代(dai)理(li)服務收費標準及(ji)金額:收費標準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中代理費用的收取標準;金額39645元。
七、公告期(qi)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ta)補(bu)充事宜
(一)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成交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街道中房朗潤園北門向西90米,聯系電話:******。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提出質疑(具體操作步驟和程序詳見服務指南-政府采購在線質疑操作手冊)。
******服務中心提起投訴(聯系人:武主任 聯系方式:0563-****** ******財政局209辦公室)。
(二(er))質疑提出的(de)條件及(ji)不予受理的(de)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令第94號《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質疑提出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質疑應以書(shu)(shu)面(mian)形式實名提出,書(shu)(shu)面(mian)質疑材(cai)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1質疑(yi)人的名稱、地址(zhi)、郵編、聯(lian)系人及聯(lian)系電話;
1.2采購人名稱(cheng)、項(xiang)目名稱(cheng)、項(xiang)目編號、包別(bie)號(如有(you));
1.3被質疑(yi)人(ren)名稱;
1.4具體的(de)質(zhi)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de)證明(ming)材料;
1.5明(ming)確的請求(qiu)及主(zhu)張;
1.6必要的法律依據;
1.7提出質疑(yi)的日期。
質疑人(ren)為法人(ren)或者(zhe)其他(ta)組織的,應(ying)當(dang)由法定代表(biao)人(ren)或其委(wei)托代理人(ren)(需(xu)有(you)委(wei)托授(shou)權(quan)書)簽字并加蓋公(gong)章。
2、有下(xia)列情形之一(yi)的,不(bu)予受理:
2.1提出質疑的主(zhu)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xiang)目(mu)活動的供應商;
2.2提出質(zhi)疑的時間(jian)超過規定時限(xian)的;
2.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nan)以查證的;
2.5對(dui)其他供(gong)應商的(de)投標(響(xiang)應)文(wen)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fa)提供(gong)合(he)法(fa)來源渠道的(de)。
九(jiu)、凡對(dui)本次公告內(nei)容提出詢(xun)問,請按(an)以(yi)下方式聯系(xi)。
1.采購(gou)人(ren)信息
名??? ******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郎溪縣姚村鎮佛山西路18號
聯系方式:王亞 0563-******
2.采購(gou)代理機構(gou)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街道中房朗潤園北門向西90米
聯系方式:胡工 ****** ******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ren):王(wang)亞
電??? 話:0563-******
十、附件(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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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25年9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