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漯河市源匯區供銷合作社2025年中央財政支持供銷合作社開展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玉米秸稈粉碎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漯河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9日09時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序號 | 包號 | 包名稱 | 包預算(元) | 包最高限價(元) |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 | 采購預留金額(元) |
1 | Z******501 | 漯河市源匯區供銷合作社2025年中央財政支持供銷合作社開展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玉米秸稈粉碎項目 | 453000 | 453000 | 是 | 453000 |
5.2服務要求:合格,滿足采購人就本項目提出的服務要求。;
5.3服務地點:漯河市源匯區大劉鎮
(注:以下材料供應商無需在響應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規定提供信用承諾函,信用承諾函格式詳見磋商響應文件格式中附件 ,供應商在成交后,應將下列要求由信用承諾函替代的證明材料提交采購人、代理機構核驗,經核驗無誤后,由采購人、代理機構發出成交通知書)。
3.2提供2023或2024年財務審計報告或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成立時間不足一年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
3.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提供聲明函)
3.4提供2025年2月~8月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的憑據及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注: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主管單位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3.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聲明函)
3.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和 “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等渠道查詢投標人的相關主體信用記錄,投標人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2.供應商的響應文件中涉及營業執照、資質、業績、獲獎、人員、財務、社保、納稅、證書等內容,必須已經在企業信息庫中進行了上傳登記。未在企業信息庫中登記的上述內容,不作為評標依據。供應商應及時對企業信息庫的相關內容進行補充、更新。
3.“企業注冊和CA數字證書認證辦理”及“遠程不見面開標”的具體事宜請查閱漯河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下載中心”專區的相關說明。
4.代理費用的收取
收取方式:由中標單位支付,通過單位基本賬戶以轉賬方式支付,不接受現金結算。
收取標準:按照河南省招標投標協會關于印發《河南省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指導意見》豫招協【2023】002號文的收費標準,向采購代理機構支付本次代理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