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1.1概述(shu)
本項(xiang)目工(gong)作內容為更換EPS電池及手術室電池柜(ju)遷移。
1.2總體要求
本次招標設備(bei)主(zhu)要為EPS電(dian)(dian)(dian)池(chi),以(yi)及(ji)手術室電(dian)(dian)(dian)池(chi)柜遷移(yi)。包含更換電(dian)(dian)(dian)池(chi)和手術室電(dian)(dian)(dian)池(chi)柜遷移(yi)后的集中安裝,調試(shi),試(shi)運行等內(nei)容。
1.3規范和(he)標準
本設備的制造、試(shi)驗(yan)和驗(yan)收除了(le)應(ying)滿足本技術(shu)規格(ge)書及“GB/T21225-2007逆變應(ying)急電源”的要求外,還應(ying)符(fu)合如下標(biao)準:
******消防設備應急電源》
GB1497-85《低壓電器基本標準》
GB7251-2005《低壓成套開(kai)關設(she)備》
DK/459-92《充(chong)電(dian)、浮充(chong)電(dian)裝置(zhi)技術標準》
DL/T637-97 《閥控式密封鉛酸蓄電池訂貨技(ji)術條件》
GB4942.4-93《低(di)壓(ya)電器外殼防護等(deng)級(ji)》
GB50172-92《電(dian)氣(qi)(qi)裝置安裝工程蓄電(dian)池施工及驗收(shou)規范》 ? ? ? SDJ249.4-1988《電(dian)氣(qi)(qi)安裝工程電(dian)氣(qi)(qi)設備交接試驗標準(zhun)》
GB50303-2002《建(jian)筑電(dian)氣工程施工質量(liang)驗收規范》
GB-50343-2004《建筑(zhu)物電子信息系統(tong)防雷(lei)技術規范》
GB50016《建筑設計防(fang)火規范》
GB51309《應急照(zhao)明設計(ji)與安裝》
二、技術要求
2.1應急電(dian)源裝置(zhi)(EPS),電(dian)池柜遷移的技術及規(gui)范要求。
2.1.1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gong)和國政府規定(ding)的(de)相(xiang)應技術標準(zhun)。
2.1.2所投產品具有3C證(zheng)書(提供相(xiang)應投標(biao)產品的(de)證(zheng)書復印(yin)件(jian)備查)。
2.1.3 ?EPS電池主(zhu)要技術參數表
序號 | 項目 | 內容 |
1 | 輸出電壓(應急時) | AC 380/220V +3% |
2 | 輸出頻率(應急時) | 50HZ +0.5% |
3 | 逆變效率 | ≥95% |
4 | 輸出波形為標準正弦波 | 正弦波失真度≤3% |
5 | 負載下平衡能力(最大相電流為額定電流Imax/Imin) | 120% |
6 | 過載能力 | 120%時能正常運行 |
7 | 應急供電時間 | 90min |
▲8 | 阻燃性能 | 蓄電池殼、蓋、連接條保護罩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要求,需提供第三方檢測報告。 |
▲9 | 氣密性 | 應能承受50kPa的正壓或負壓而不破裂、不開膠,壓力釋放后殼體無殘余變形,需提供第三方檢測報告。 |
10 | 承壓能力 | 蓄電池應能承受50kPa的正壓或負壓而不破裂、不開膠,壓力釋放后殼體無殘余變形。 |
11 | 大電流放電 | 以30I10。放電3min,極柱應不熔斷、內部匯流排應不熔斷,外觀應不出現異常。 |
▲12 | 密封反應效率 | 蓄電池的密封反應效率不低于98%,需提供第三方檢測報告。 |
13 | 防酸霧性能 | 蓄電池在正常工作中應無酸霧逸出。 |
▲14 | 安全閥要求 | 應具有自動開啟和自動關閉的功能,蓄電池安全閥開閥壓力范圍:10~35kPa,閉閥壓力范圍:10~30kPa,需提供第三方檢測報告 |
15 | 蓄電池外觀 | 蓄電池外觀不得有漏液,正負極端子有明顯標志,標配接線端子安全防護帽。 |
16 | 耐過充電能力 | 完全充電的蓄電池以0.3I10 (A)電流再充電160h,過充完畢后靜置1h,其外觀應無明顯變形和滲液。 |
17 | 電池開路電壓均衡性 | 應滿足最高與最低差值≤18mV。進入浮充狀態24h后端電壓差不超過9mV。進入放電狀態后端電壓差值≤0.14V。 |
18 | 防爆性能 | 蓄電池在充電過程中遇有明火內部不應引爆。 |
19 | 熱失控敏感性 | 達到額定容量值的蓄電池,經完全充電后,在25℃±5℃環境中,以(2.45V±0.1V)/單體的恒定電壓(不限流)連續充電168h。充電過程中每隔24h記錄一次充電電流值和蓄電池表面(端子部位)溫度值,蓄電池溫度應≤30℃,每24h的電流增長率應≤35%。 |
▲20 | 放電后容量恢復值 | 蓄電池過度放電后,容量恢復值應≥99%,需提供第三方檢測報告。 |
▲21 | 低溫敏感性 | 達到額定容量值的蓄電池,經完全充電后,在25℃±5℃環境中,以I10電流放電至終止電壓,蓄電池不經再充電置于-18℃±2℃的低溫室(箱)中靜置72h,再在室溫下開路靜置24h,在25℃±5℃環境中以Uflo電壓(限流0.2C10)連續充電168h。蓄電池進行10h率容量試驗,此時測得的容量修正值應≥0.9C10。外觀應無破裂、過度膨脹及槽、蓋分離現象,需提供第三方檢測報告。 |
▲22 | 再充電性能 | 達到額定容量值的蓄電池,經完全充電后,在25℃±2℃環境中,以I10電流放電至終止電壓,將所得的容量值修正至25℃容量Ca。 放電后蓄電池靜置1h,以Uflo電壓(限流0.2 C10)進行再充電24h,然后以I10電流放電至終止電壓,將所得的容量值修正至25℃容量Ca24h。 計算蓄電池再充電能力因素Rbf24h=100%*Ca24h/Ca,Rbf24h應≥95%,需提供第三方檢測報告。 |
23 | 容量一致性 | 同組蓄電池10h率容量試驗時,最大實際容量與最小實際容量差值應≤2%。 |
▲24 | 高溫加速浮充壽命 | 依據國家相關標準需試驗方法進行高溫加速浮充壽命試驗,試驗結果折合蓄電池浮充壽命不小于8年。提供蓄電池高溫加速浮充壽命試驗測試報告,測試報告必須由具有 CNAS 、 CMA 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 |
▲25 | 循環耐久性 | 依據國家相關標準試驗方法進行循環耐久性壽命試驗,試驗結果循環次數不少于400次。需提供循環耐久性循環次數,并提供循環耐久性壽命試驗測試報告,測試報告必須由具有 CNAS 、 CMA 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 |
26 | 蓄電池間連接條 | 在一個電池極柱上,不允許采用多條連接條(或連接電纜)并聯連接。鐵架層間及不同鐵架之間蓄電池連接導體截面應不低于兩并排相鄰電池間的連接導體截面。蓄電池連接條(或連接電纜)的材質應為銅,應符合《電工用銅線坯》( GB / T 3592-2008)中T3牌號銅線坯的要求,其純度應不低于99.90%。 |
▲27 | 過度放電能力 | 經過C10容量實驗并已達到額定容量值的蓄電池,在其輸出端與一個外電阻連接,其阻值應滿足使單體電池電壓2V/單體、放電電流1.0I10的條件,蓄電池在環境溫度為25±5℃條件中保持30d。30d過度放電結束后,立即用廠家規定的均充電壓(限流2.0I10)充電48h,然后再按進行C10容量試驗,其容量恢復值應≥100%,需提供第三方檢測報告。 |
28 | 同組蓄電池內阻偏差 | 同組蓄電池內阻偏差≤15% |
▲29 | 抗震性能 | 同系列產品通過了國家相關標準的抗震性能檢測,需提供第三方檢測報告。 |
2.2蓄電池組
2.2.1采(cai)用(yong)12V閥控式鉛酸免維護高性(xing)能蓄電池(chi);
2.2.2.蓄(xu)電池出廠日(ri)期應為到貨前3個月之內的近(jin)期產品;
2.2.3蓄電池要便于存儲(chu),自(zi)放電率每月不(bu)大于2%;
2.2.4 80%放電深度的循環次(ci)數≥300次(ci);
2.2.5當蓄(xu)電池室(shi)內(nei)溫度在-15℃~+60℃時(shi)仍(reng)能滿足EPS滿負荷供(gong)電要求;
2.2.6蓄(xu)電(dian)池(chi)不會(hui)產生腐蝕氣體;
2.2.7蓄電(dian)池(chi)與(yu)主機(ji)監測(ce)系統連接后,能與(yu)監測(ce)系統匹配,可(ke)監測(ce)每節(jie)電(dian)池(chi)電(dian)壓。
2.3 機(ji)柜遷移改造
2.3.1 將住院部手術室配電間內的5臺電池(chi)柜,遷(qian)移至地下一層,并加固地面(mian),建設(she)防(fang)護隔間;
2.3.2 電(dian)池柜新的擺放(fang)處(chu)應(ying)建設混(hun)凝土基座(zuo),使(shi)用(yong)C30混(hun)凝土平臺(tai)(內(nei)混(hun)Ф10鋼筋),使(shi)用(yong)模版澆灌長(chang):410CM;寬:90CM;高:15CM混(hun)凝土平臺(tai);
2.3.3 圍(wei)繞混凝土(tu)基座建設防(fang)(fang)護隔(ge)間,外部(bu)(bu)搭(da)建防(fang)(fang)火隔(ge)墻,采(cai)用(yong)內外單層防(fang)(fang)水石(shi)膏板中間包(bao)夾輕鋼鋁(lv)龍骨及防(fang)(fang)火巖棉,頂部(bu)(bu)與隔(ge)墻一致,底部(bu)(bu)水泥加固密封,長:480CM; 寬:230CM;高:250CM。
2.3.4遷移完成(cheng)后(hou),電纜連接應滿(man)足正常(chang)逆變電壓。
? ?2.3.5工程量清單如下:
住院部手術室配電間搬遷工程量清單 |
序號 | 材料設備名稱 | 規格型號 | 數量 | 單位 |
1 | 電池電纜 | 電源電纜-450/750V-ZR RV-50mm^2 | 990 | 米 |
2 | 監控單元電源線 | 電源電纜-1000V-ZR-RVV-2×1.5mm^2 紅黃-ROHS | 330 | 米 |
3 | 監控單元485信號線 | 6XV1830-0EH10,rs485雙絞屏蔽線 | 330 | 米 |
4 | 電池柜底座 | 600*1200,L50鍍鋅角鋼自制 | 5 | 個 |
5 | 橋架 | 配電間至地下一層路由封閉橋架 | 1 | 項 |
6 | 二次搬運費 | 蓄電池搬運(含電池柜) | 187 | 個 |
7 | 拆除費用 | 蓄電池及監控線拆除及安裝 | 187 | 個 |
三、供貨清單
序號 | 型號 | 數量 | 規格(長X寬X高)(CM) |
1 | 18AH | 350 | ≤18 X 7.5 X 15 |
2 | 26AH | 200 | ≤16.5 X 12.5 X 17.5 |
3 | 33AH | 18 | ≤19.5 X 13 X 16 |
4 | 38AH | 198 | ≤19 X 16 X 17 |
5 | 55AH | 36 | ≤23 X 14 X 21 |
6 | 65AH | 36 | ≤35 X 16 X 17.5 |
7 | 80AH | 27 | ≤25.5 X 16.5 X 21 |
8 | 100AH | 241 | ≤33 X 17 X 22 |
9 | 120AH | 54 | ≤40 X 17 X 24 |
合計 | 1160 | |
注:上(shang)(shang)表中,蓄電(dian)池容量根據設計(ji)容量統計(ji),實際(ji)各投標人按自身產品容量等(deng)級(ji)分類結合圖紙(zhi)進行投標(不得低于設計(ji)容量),上(shang)(shang)述(shu)清(qing)單(dan)包含蓄電(dian)池之間的連(lian)接線纜及(ji)銅(tong)牌。
四(si)、安裝調試
4.1新(xin)電池由中(zhong)標(biao)人負責安裝(zhuang),所有安裝過程中的外購件(jian)應由(you)中標(biao)人負責選擇,采用(yong)性能可(ke)靠(kao)的(de)(de)優質產品(pin)。并負有相應的(de)(de)產品(pin)合格證和說明書,并取得(de)買方認(ren)可(ke)方能使(shi)用(yong)。
4.2在安裝(zhuang)、調試及質(zhi)保期(qi)內因質(zhi)量問題引起的設備部件的損壞,由中(zhong)標人免費更換。
4.3新電池更換后進行(xing)現場調(diao)試(含系統聯(lian)調(diao)),測試內(nei)容按系統技術要求逐項進行(xing)并(bing)記錄。工程竣工驗(yan)收合格后進入60個月質保期。
4.4本規范書所涉(she)及的設備,如由其他(ta)廠(chang)家配套的應由中標人統一(yi)協調,并對(dui)廠(chang)家提供的產品質量(liang)負(fu)責。
4.5新(xin)電池(chi)(chi)必須(xu)滿足(zu)現場(chang)(chang)電池(chi)(chi)架安裝要求,如(ru)電池(chi)(chi)架或(huo)銅排不滿足(zu)現場(chang)(chang)原電池(chi)(chi)架要求,中標(biao)人需提供連接銅排及電池架,還要(yao)滿足更換(huan)時間要(yao)求。
4.6其(qi)他要求:中(zhong)標(biao)人(ren)(ren)負(fu)(fu)責將(jiang)舊電(dian)池(chi)拆卸(xie),并(bing)遷移至采購人(ren)(ren)指定的(de)地點;中(zhong)標(biao)人(ren)(ren)負(fu)(fu)責將(jiang)新電(dian)池(chi)上架;新電(dian)池(chi)能與現有舊電(dian)池(chi)系統重(zhong)組(zu)、兼(jian)容,并(bing)通過具(ju)有相(xiang)應(ying)資質的(de)檢測機構測試合(he)格,提供測試報告。以(yi)上涉及(ji)的(de)相(xiang)關費用包含在本項目預算中(zhong),均由(you)中(zhong)標(biao)人(ren)(ren)負(fu)(fu)責。
五、電池銘牌及標示
5.1銘牌(pai)
型號和名(ming)稱
制造(zao)廠(chang)廠(chang)名或商標
出(chu)廠編號
主要技術數據(額(e)定電壓、額(e)定容(rong)量(liang)等)
制造年、月(yue)
5.2標示(shi)
裝(zhuang)置內每(mei)個電(dian)池(chi)組件應有明確(que)(que)的(de)銘(ming)牌,標識。各個電(dian)池(chi)之間的(de)連接電(dian)線電(dian)纜、通(tong)信線有明確(que)(que)的(de)標識。
六、售后服務
6.1售后服務
6.1.1應配有(you)專職維修(xiu)人(ren)員,備(bei)(bei)有(you)充足備(bei)(bei)品(pin)備(bei)(bei)件(有(you)實體備(bei)(bei)件庫),并有(you)完善(shan)的用戶(hu)檔案,通過先進(jin)的計算機(ji)網絡管理,隨(sui)時查(cha)詢用戶(hu)及產品(pin)使用情況,能及時準確解決所(suo)提供設備(bei)(bei)的故障。
6.1.2所提(ti)供的(de)(de)設備在(zai)現場(chang)驗(yan)收后的(de)(de)保(bao)修(xiu)期內,由(you)于設備在(zai)系統設計、設備制造(zao)等技術和質量問(wen)題而(er)產生故障(zhang)(zhang)影響正常運轉,以及買方無(wu)法(fa)處理的(de)(de)主要問(wen)題,中標方均應在(zai)24小時(shi)內到達現場(chang),免(mian)費(fei)提(ti)供現場(chang)維(wei)修(xiu)服務(wu)。并給出最長(chang)、最終(zhong)解(jie)決故障(zhang)(zhang)的(de)(de)時(shi)間和保(bao)障(zhang)(zhang)措(cuo)施。
6.1.3在設備(bei)(bei)保修期滿(man)后,投標人(ren)仍(reng)應滿(man)足買方對(dui)所出現故障的(de)設備(bei)(bei)進行維(wei)修的(de)要求。
6.2性能(neng)保證
6.2.1投標(biao)(biao)人提供的產(chan)品必(bi)須(xu)符合本標(biao)(biao)書的各項技術要求。
6.2.2投標人應對所提供的設(she)備進行分項報價,并嚴格(ge)安裝報價表的格(ge)式和分類進行,并負(fu)責設(she)備的包裝及運輸(shu)(交貨(huo)地點為安裝現場(chang))。
七、供貨要求
投標人必(bi)須按(an)照本次招標的相關技(ji)術指標提(ti)供所需設備(bei)(包括全部硬件(jian)和軟(ruan)件(jian))、材(cai)料(liao)和附件(jian)。EPS電(dian)池(chi)組(zu)備(bei)品(pin)備(bei)件(jian)附件(jian)(主機與電(dian)池(chi)組(zu)之間(jian)的線纜、安裝材(cai)料(liao)、專用工具等) 。
八、 質保期
8.1 設備(bei)安裝驗收合格后電池質保5年。
8.2 質保期(qi)內,中標方需(xu)每年(nian)對該批次電池進行(xing)安全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
8.3 質保(bao)期到期前1個月(yue),中標方需對該(gai)批次電池再次進行安全檢(jian)測(ce),并出(chu)具(ju)檢(jian)測(ce)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