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she)(she)項目(mu)環(huan)(huan)(huan)境保護(hu)(hu)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82號(hao))、《建設(she)(she)項目(mu)竣工環(huan)(huan)(huan)境保護(hu)(hu)驗收暫行(xing)辦法》(國環(huan)(huan)(huan)規環(huan)(huan)(huan)評〔2017〕4號(hao))等要求,應公(gong)開(kai)建設(she)(she)項目(mu)配套建設(she)(she)的環(huan)(huan)(huan)保設(she)(she)施調試時間。??
項(xiang)目環保設施(shi)調試日(ri)期為(wei) 2025? 年? 8 月 6 日(ri)至 2025? 年 11 月? 5 日(ri)。
我單位(公司)承諾(nuo)對公示時間的真實(shi)性負(fu)責,并承擔(dan)由此產生(sheng)一(yi)切責任。
南京運馳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
? ?2025 年 8 月(yue)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