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生態環境部《關于開展2020年度全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狀況評估和基礎信息調查工作的通知》(環辦水體函〔2020〕45號)、《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狀況評估技術規范》(HJ774-2015),各地區要對轄區內千噸萬人及千人以上水源地每年須按要求開展環境狀況評估,形成評估報告;省生態環境廳每年組織對飲用水源地環境狀況評估報告及成果進行評審。《湖南省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監管能力提升和環境問題整治“回頭看”工作方案(2023-2025年)》(湘環辦〔2023〕******辦公室關于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范化建設評估工作的通知》《湖南省2025年農村飲水保障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湘水函〔2025〕******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湘生環委辦〔2025〕4號)等文件均要求,2025年長沙市須對全市千噸萬人、千人以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開展水源地環境保護狀況評估,發現問題、交辦問題、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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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關標準:生態環境部《關于開展2020年度全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狀況評估和基礎信息調查工作的通知》(環辦水體函〔2020〕45號)、《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狀況評估技術規范》(HJ774-2015),各地區要對轄區內千噸萬人及千人以上水源地每年須按要求開展環境狀況評估,形成評估報告;省生態環境廳每年組織對飲用水源地環境狀況評估報告及成果進行評審。《湖南省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監管能力提升和環境問題整治“回頭看”工作方案(2023-2025年)》(湘環辦〔2023〕******辦公室關于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范化建設評估工作的通知》《湖南省2025年農村飲水保障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湘水函〔2025〕******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湘生環委辦〔2025〕4號)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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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術規格:1、資料收集與現場調查
嚴格按照《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狀況評估技術規范》(HJ774-2015)要求開展長沙縣、望城區、寧鄉市共41處千噸萬人、千人以上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狀況調查,對2024年水質監測數據、取水水量數據、水源地巡查執法記錄、保護區發現260余個問題整治情況、保護區監控能力、保護區預警能力提升情況等資料收集;對各水源地水質、水量、環境管理狀況、構筑物變化情況、上年評估發現問題整治情況,應急池等應急處置能力建設情況等進行年度現場調查,并逐一拍攝新發現問題、標識標牌、隔離防護設施、監控設備等帶矢量數據的圖片。為了更全面掌握保護區現狀及存在的問題,每個保護區根據需要進行無人機航拍,形成對應年度影像資料。落實《湖南省飲用水安全風險防范專項行動方案》,提升飲用水風險應急防范能力,對全市47處千噸萬人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外的環境風險源、應急處置能力、應急物資儲備情況進行調查,河流型調查范圍為取水口上溯5公里的集雨區范圍,地下水型取水口周邊2公里,水庫型調查范圍為水庫集雨區范圍;風險源包括固定源、移動源、非點源;應急處置能力調查包括水廠的深度處理能力,應急處置隊伍配備;應急物資儲備調查包括應急物資種類、數量、位置等。調查發現問題、可能向水源地釋放有毒有害物質的污染源,無固定污染排放點的畜禽、水產養殖等非點源污染,構筑物等均要求獲取精準矢量數據信息及圖片。為建立健全水源地環境風險管理數據提供數據及資料支撐。
2、資料整理及評估、計算、分析
2.1按照《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狀況評估技術規范》(HJ774-2015)等要求對資料收集與現場調查獲取的圖片、數據、資料等進行分類整理;對現場調查的水質、水量、環境管理狀況(包括:保護區建設、保護區問題整改、監控能力、風險防控與應急能力、管理措施、構筑物現狀)進行評估、計算與分析;對影像資料進行剪輯分析。經與上年對比有差異的進行重點分析,形成臺賬。并結合年度飲用水水源地監測數據,評估飲用水源地年度環境保護狀況、問題整改情況,并形成新的問題清單。
2.2按照風險源現場調查的結果分析評估固定源、移動源、非點源對飲用水水源地可能造成的影響,按照應急處置能力、應急風險物資現場調查的結果分析評估應急能力建設、應急物資待完善與補充的分類問題清單。
2.3評估發現問題及整理的關注點位、風險源均要形成分類匯總矢量數據。
3、編制報告及審核
報告編制:按照《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狀況評估技術規范》(HJ774-2015)及評估報告大綱編制要求,按照單個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狀況分別評估方式編制《望城區千噸萬人飲用水水源地年度環境保護狀況評估報告》《長沙縣千噸萬人飲用水水源地年度環境保護狀況評估報告》《寧鄉市千噸萬人飲用水水源地年度環境保護狀況評估報告》及《寧鄉市千人以上飲用水水源地年度環境狀況評估報告》4本報告;就每個保護區繪制?shp格式的污染源分布圖、排污口分布圖等,并進行審核;完成國家系統信息導入。
4、水源地環境風險管理數據庫
按照《湖南省飲用水安全風險防范專項行動方案》建立長沙縣、望城區、寧鄉市共21處千噸萬人飲用水水源地環境風險源管理數據,數據庫應包含飲用水水源地固定源、移動源、非點源、應急物資儲備地址、應急物資儲備種類與數據、應急處置設施位置、種類、數量等。繪制 shp格式的風險源分布圖。
5、專家評審
按市級、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狀況評估報告分別組織專家評審,通過專家技術評審。
6、報告修改
根據專家評審意見修改完善。
7、其他要求
7.1人員總體要求:本標段人員配備不少于18人,保護區內及保護區外現場調查同時進行,人員不能重復,報告編制與報告審核人員不能重復,其余人員允許重復。其中高級及以上職稱證書人員不少于6人,中級職稱不少于8人,(響應文件中提供人員職稱證書掃描件并加蓋公章),其他技術人員不少于4人。(無人機操作員2人、專業繪圖1人、視頻分析專員1人)
7.2成交供應商在實施過程中應積極與采購人進行溝通,并按采購人要求及時向采購人匯報工作進展情況,確保采購人了解項目進展情況。
7.3在實施過程中接受采購人的監督檢查。項目團隊成員須全程參與工作,不得掛名投標,且未經采購人批準不得更換人員。
7.4各相關工作人員應遵守職業道德,不得出現數據造假、漏錄、錯誤等現象。
7.5數據保密與成果歸屬:成交供應商在項目服務過程中嚴格遵守數據保密規定,所有成果資料及知識產權歸采購人所有,未經采購人同意,不得對外泄露和抄襲用于其他同類型服務項目。
7.6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如有任何安全事故由成交供應商自行承擔,與采購人無關,采購人不承擔任何經濟賠償和法律責任(響應文件中提供承諾函并加蓋單位公章)。
四、交付時間和地點:1、服務完成時間: 自簽訂合同起5個月內完成。
2、服務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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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務標準:1、按照單個飲用水水源地分別評估方式編制望城區、長沙縣、寧鄉市3本千噸萬人飲用水水源地年度環境保護狀況評估報告及寧鄉市1本千人以上飲用水水源地年度環境狀況評估報告,就每個保護區繪制保護區范圍內shp或同類格式的污染源分布圖、排污口分布圖等;完成國家及省級系統信息導入。
2、建立全市21處千噸萬人飲用水水源地環境風險源管理數據庫,應包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外固定源、移動源、非點源的位置與性質;應急物資儲備位置、種類與數量,應急處置設施位置、種類、數量等。繪制保護區范圍外shp或同類格式的風險源分布圖。
3、所有千噸萬人、千人以上飲用水水源地分別形成湖南省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情況統計表、問題清單及帶圖片的矢量數據。
4、錄制、剪輯千噸萬人、千人以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年度無人機航拍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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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項目按照《關于加強長沙市政府采購項目履約驗收工作的通知》(長財采購〔2024〕5 號)文件的相關規定進行驗收。
2、項目驗收國家有強制性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驗收費用由采購人承擔,驗收報告作為申請付款的憑證之一。
3、項目驗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關返工、再行驗收,以及給采購人造成的損失等費用由成交人承擔。若因成交人自身原因導致驗收不合格,采購人有權按以下情形啟動扣款:①首次驗收不合格且屬于關鍵指標缺陷,扣減合同總金額的8%;②首次驗收不合格屬于非關鍵缺陷,扣減合同總金額的3%,且成交人需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整改;③若整改后仍未通過驗收(或連續兩次驗收不合格),除按前述標準累計扣款外,采購人可終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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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要求:1、結算方法:
1.1付款人:長沙市生態環境局 (通過國庫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
(1)簽訂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額的40%;項目完成并通過驗收后支付合同金額的60%。
(2)每次付款前成交供應商須提供符合采購人要求的正規等額有效合法的發票。如成交供應商未提供發票或延遲提供發票或者提供的發票不合格,采購人有權中止付款,且不負延遲付款的違約責任。
2、本項目采用費用包干方式,供應商應根據項目要求和現場情況,詳細評估項目所需的差旅、食宿、人工、管理、財務等所有費用,如一旦成交,在項目實施中出現任何遺漏,均由成交供應商免費提供,采購人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3、供應商在投標前,若踏勘現場,有關費用自理,踏勘期間發生的意外自負。
4、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項目,所屬行業為其他未列明行業,各供應商應按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相關規定及磋商文件的響應文件組成中的“《中小企業聲明函》”格式填寫并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如供應商提供的《中小企業聲明函》內容不實的,屬于提供虛假材料謀取成交,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對于上述項目要求,供應商應在投標文件中進行回應,作出承諾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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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需求僅供參考,相關內容以采購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