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金新銅業綠色智能銅基新材料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技術服務中(zhong)標候選(xuan)人公示
公示時間(jian):2025年(nian)10月21日至2025年(nian)10月24日
一、項目情(qing)況(kuang):
招標編號:XTZB(Y)2025-253
招標人(ren):******有限公司金新銅業
項目名稱:******有限公司金新銅業綠色智能銅基新材料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技術服務
招標方式(shi):邀請(qing)招標
開(kai)標(biao)時間:2025年10月11日(ri)09時00分
1、第一中標(biao)候選人:******有限公司
中(zhong)標(biao)價:398000元
2、第二中標候選人(ren):******有限公司
中標(biao)價(jia):418000元
3、第三中標候(hou)選(xuan)人:******有限公司
中標(biao)價:420000元
二、質疑(yi)提起的(de)條件及不(bu)予受(shou)理的(de)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gong)和國招標投標法實(shi)施(shi)條例》等(deng)法律法規,現將(jiang)質疑提(ti)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xing)告知(zhi)如下:
(一)質(zhi)疑應(ying)以(yi)書(shu)面形(xing)式實名提出,書(shu)面質(zhi)疑材料應(ying)當包括以(yi)下內容:
1、質疑人的(de)名稱、地址(zhi)、郵編(bian)、聯系人及聯系電(dian)話;
2、招標人名稱、項(xiang)目名稱、項(xiang)目編(bian)號、包(bao)別號(如有);
3、被質疑(yi)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cai)料(liao);
5、明確的(de)請求(qiu)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yi)據;
7、提起質(zhi)疑的日期。
質疑(yi)人為(wei)法(fa)人或者(zhe)其(qi)(qi)他(ta)組(zu)織的,應當由(you)法(fa)定代(dai)表(biao)人或其(qi)(qi)委(wei)托代(dai)理人(需有(you)委(wei)托授權書(shu))簽字并(bing)加蓋公章(zhang)。
(二)有(you)下(xia)列情形之(zhi)一的,不予受理(li):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bu)是(shi)參與該項目活動的投標(biao)人;
2、提起質疑的(de)時(shi)間超過規定(ding)時(shi)限(xian)的(de);
3、質疑材(cai)料不(bu)完(wan)整的;
4、質疑(yi)事(shi)項含有(you)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you)效線索、難(nan)以查證的(de);
5、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zhi)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qu)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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