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HHGJZC2025-CS289
二、項目名稱:未央區漢長安城遺址區域周邊3處建筑垃圾堆體清運整治項目監理
三、采購結果
合同包1(未央區漢長安城遺址區域周邊3處建筑垃圾堆體清運整治項目監理):
供應商名稱 | 供應商地址 | 評審方法 | 是否價格扣除 | 中標(成交)金額 | 評審總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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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 | 陜西省西安市碑林區南二環西段21號華融國際大廈B座1701室 | 綜合評分法 | 否 | 498,000.00元 | 77.35 |
四、主要標的信息
合同包1(未央區漢長安城遺址區域周邊3處建筑垃圾堆體清運整治項目監理):
******有限責任公司)
品目號 | 品目名稱 | 采購標的 | 服務范圍 | 服務要求 | 服務時間 | 服務標準 | 金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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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工程監理服務 | 未央區漢長安城遺址區域周邊3處建筑垃圾堆體清運整治項目監理 | 監理服務范圍包括對未央區漢長安城遺址區域周邊3處建筑垃圾堆體清運整治項目實施過程進行監督、驗收階段監理及竣工驗收資料移交的監理等相關工作。 | 1.嚴格執行委托人關于建設工程全過程跟蹤監理的有關規定,履行各項職責,接受委托人的監督。 2.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定期將監理情況及時向委托人匯報。內容主要包括目前監理工作的進度,監理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需要協調的事項。 3.建立固定聯系人制度,明確該監理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作為與委托人的固定聯系人。 4.重大問題請示報告制度,各項目小組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緊急的、需及時與有關各方溝通及協調處理的問題,經項目負責人提出初步意見后,以重大問題報告的形式隨時向委托人提交。 5.本項目實施對工程項目全過程跟蹤監理。派駐現場人員確保身體健康,能夠適應工程現場工作。其他人員應按響應文件中的人員配備組織安排,不得隨意變動,如需變動,須經采購人書面同意。 6.監理人員從事工程建設監理活動,應當遵紀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準則,應有良好的執業道德和嚴謹的工作作風。 |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 | 項目完工后,由采購人、使用單位組織項目總監及相關人員按照國家行業規范標準和文獻資料進行考評、驗收。 | 498,000.00 |
五、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
王博(采購人代表)、何旺莊、王勃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 參******委員會辦公廳頒發的《關于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有關規定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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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號 | 合同包名稱 | 代理服務費金額(萬元) | 收取對象 |
1 | 未央區漢長安城遺址區域周邊3處建筑垃圾堆體清運整治項目監理 | 0.747 | 中標(成交)供應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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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地址:陜西省西安市未央區連心路51號
聯系方式:******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明光路鳳城五路FED創新中心B座312室
聯系方式:******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呂博延 李瑩 李媛 王飛
電話:******
******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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