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執法勤務裝備采購項目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公安局執法勤務裝備采購項目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通過西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登錄,網址******/ 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1日 09時50分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GZFCG2025-29591
******公安局執法勤務裝備采購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元):******.00
最高限價(如有):******.00
采購需求:
******公安局執法勤務裝備采購項目。(具體項目內容詳見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歷天,具體以合同約定為準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
(2)《財政部、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
(3)《財政部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
(4)執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政府采購政策。
(5)本項目不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供應商不限制必須為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無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 2025年09月25日 00時00分 至 2025年09月30日 23時59分
地點: 通過西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登錄,網址******/
方式: 網上下載
售價: 0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 2025年10月11日 09時50分
地點: 通過西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登錄,網址******/
五、開啟
時間: 2025年10月11日 09時50分
地點: 拉薩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室201(虛擬)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根據《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問題的有關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要求,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應當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以“信用中國” 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等查詢為準。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除單一來源采購項目外,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供應商為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在確定采購需求、編制采購文件過程中提供咨詢論證,其提供的咨詢論證意見成為磋商文件中規定的供應商資格條件、技術服務商務要求、評審因素和標準、政府采購合同等實質性內容條款的,視同為采購項目提供規范編制。
4.逾期上傳或不按要求上傳的電子響應文件,西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若因上傳錯誤在評審時候造成電子響應文件無法讀取,由供應商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5.供應商在投標時需要上傳電子響應文件至西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系統中、并在招投標現場開標用企業CA鎖(制作電子標書的鎖)解密上傳的電子標書。(備注:請供應商將響應文件中需要簽字的頁面打印出來簽字,并制作成電子?文件上傳至系統中,否則響應文件無效)
6.本次公告同時在《西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西藏政府采購網》上發布。本項目后續澄清、更正、終止、中標(成交)公告請關注該公告媒體。因在電子化交易系統中進行采購相關工作,無法得知各潛在供應商的名單和聯系方式?,故本項目相關澄清、更正、終止等信息無法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獲取磋商文件的潛在供應商。請各潛在供應商及時關注公告發布媒介等相關平臺,如未獲取到?相關澄清、更正、終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潛在供應商自行承擔。
7.本項目需辦理CA數字證書,并在線上完成投標環節;本項目需用CA 數字證書對響應文件完成解密參加開標活動。
八、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 ******公安局
地 址: 拉薩市尼木縣
聯系方式: 胡先生 ******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有限公司
地 址: 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堆龍德慶區柳梧新區北京大道10號4號樓8樓
聯系方式: 李女士 ******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李女士
電 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