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縣姚村鎮潘村莊村嶺和美鄉(xiang)村中(zhong)心村建設項目成交結果(guo)公告
一、項目編號:LXX-CG-CS-******
二、項目名稱:郎溪縣姚(yao)村(cun)鎮潘村(cun)莊村(cun)嶺和(he)美(mei)鄉村(cun)中心(xin)村(cun)建設項目
三、成(cheng)交信息(xi)
******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縣建平鎮郎溪汽貿城H2棟105號
成交金額:******.75元
評審報價:******.75元
評審總得分:87.08分
四、主要標(biao)的信息(xi)
工(gong)程類 |
名(ming)稱:郎溪縣姚村(cun)鎮潘(pan)村(cun)莊村(cun)嶺和美(mei)鄉(xiang)村(cun)中心村(cun)建設項目 施工范圍:攤鋪瀝青混凝土路面約2398平方米、新建旅游公廁(建筑面積約75.06平方米)及村莊內部整治建設等(含“潘村莊村嶺綜合整治提升工程”農村公益事業財政獎補項目)。 施工工期:合同簽訂后150個日歷天內完成并通過采購人驗收。 項目經理:曹(cao)順義 執業證書信息:皖******2970 |
五、評(ping)審專家名單:馬先春(組長)、盧廣芝、李來鳳。
六、代理服(fu)務收費標準及金額:收費標準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中代理費用的收取標準;金額39645元。
七、公告期(qi)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一)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成交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街道中房朗潤園北門向西90米,聯系電話:******。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提出質疑(具體操作步驟和程序詳見服務指南-政府采購在線質疑操作手冊)。
******服務中心提起投訴(聯系人:武主任聯系方式:0563-****** ******財政局209辦公室)。
(二)質疑提(ti)出的(de)條件(jian)及不予受理的(de)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令第94號《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質疑提出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質疑應(ying)以書(shu)(shu)面形式實(shi)名提出,書(shu)(shu)面質疑材料應(ying)當包括以下內容:
1.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zhi)、郵編、聯系人及(ji)聯系電話;
1.2采購(gou)人名稱、項目(mu)名稱、項目(mu)編號、包(bao)別號(如有);
1.3被質疑人名稱;
1.4具體的(de)質(zhi)疑事項(xiang)、基本事實及必要(yao)的(de)證明材料(liao);
1.5明確(que)的請求及主張;
1.6必要的(de)法律依(yi)據;
1.7提(ti)出質(zhi)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wei)法人或者其(qi)他(ta)組織的(de),應(ying)當由法定(ding)代表(biao)人或其(qi)委托(tuo)代理人(需有委托(tuo)授(shou)權書(shu))簽(qian)字并加蓋公章。
2、有(you)下列情(qing)形之一的,不予(yu)受(shou)理(li):
2.1提出質疑(yi)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2提(ti)出質(zhi)疑的(de)時(shi)(shi)間超(chao)過規(gui)定時(shi)(shi)限的(de);
2.3質疑材料不(bu)完整的;
2.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deng)內容且未提(ti)供有效線索、難以(yi)查(cha)證的;
2.5對其他供應(ying)商的投標(響應(ying))文(wen)件詳細內容(rong)質疑(yi),無法(fa)提供合法(fa)來(lai)源渠道的。
九、凡對(dui)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cai)購人信息
名??? ******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郎溪縣姚村鎮佛山西路18號
聯系方式:王亞 0563-******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街道中房朗潤園北門向西90米
聯系方式:胡工 ******
3.項目聯(lian)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王亞
電??? 話:0563-******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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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25年9月30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