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采購項目(以下******有限公司開展比選活動。
******有限公司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采購項目
2.項目編號:閩華廣[2025]招第18號
3.采購內容及要求:
采購包1:
采購包預算金額(元):470000
采購包最高限價(元):470000
采購包保證金金額(元):4700
4.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4.1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即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2是否接受聯合體形式:不接受
※根據上述資格要求,供應商響應文件中應提交的“資格證明文件”相關規定和資料要求,詳見比選須知前附表和比選文件第五章。
5.獲取比選文件時間、地點、方式:
時間:2025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5日,每天上午9:0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時間,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西洪路528號(57、58號樓及周邊地塊)印江山商務辦公區B號樓11層)。
方式:線下報名
發布的媒介名稱: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有限公司官網(http://******/)和公告欄
售價:100元
6.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及地點:
截止時間:2025年11月11日9時30分(北京時間)
******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西洪路528號(57、58號樓及周邊地塊)印江山商務辦公區B號樓11層)
7.比選時間及地點:
比選時間:2025年11月11日9時30分(北京時間)
******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西洪路528號(57、58號樓及周邊地塊)印江山商務辦公區B號樓11層)
8.比選公告期限:
8.1、比選公告的公告期限:自發布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
8.2、比選文件公告期限:比選文件隨同比選公告一并發布,其公告期限與比選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樓區鼓屏路60號糧食大廈15樓倉儲部
郵編:350025
聯系人:張惠陽
聯系電話:0591-******
******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西洪路528號(57、58號樓及周邊地塊)印江山商務辦公區B號樓11層
郵編:350025
聯系人:陳夢君
聯系電話: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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