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基本情況 |
| 1、采購項目編號:嵩政采競談-2025-33 |
| ******公安局旅館業治安管理系統運維服務項目 |
| 3、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
| 4、采購公告發布日期:2025年10月24日 |
| 5、評審日期:2025年11月03日 |
| 二、成交情況 |
| ************街道博卉路41號四季花城14號樓二單元2******公安局旅館業治安管理系統運維服務項目詳見附件符合國家相關技術規范及采購人要求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三年符合國家相關技術規范及采購人要求 |
| 三、評審專家名單 |
| 郭志強、劉聯合、王亞鵬 |
| 四、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
| 收費標準:本次招標代理服務費參照《河南省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指導意見》豫招協【2023】002號規定的《河南省招標代理服務收費計算標準》計取,由成交供應商在領取成交通知書時向代理機構一次性支付, |
| 收費金額:13,515.00元 |
| 五、成交公告發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標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購網》、《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洛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發布,成交公告期限為1個工作日 。 |
| 六、其他補充事宜 |
| 1、公告日即為成交通知書領取日。公告日起1個工作日內,被授權的成交人代表應到代理機構(或采購單位)指定地點及時領取成交通知書,逾期未領取的,視同公告日已領取。成交人應按照規定的時限和程序與采購單位完成政府采購合同的簽訂。 2、供應商對成交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成交結果公告期限結束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的形式同時向采購人和代理機構提出質疑(加蓋單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簽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攜帶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授權委托書和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授權委托人社保證明(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質疑函接受確認日期作為受理時間。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質疑函將不予受理。 |
| 七、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
| 1. 采購人信息 |
| ******公安局 |
| 地址:洛陽市嵩縣城關鎮永安街與行政路交匯處 |
| 聯系人:王先生 |
| 聯系方式:****** |
|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陽市澗西區珠江路升龍城26號樓3709室 |
| 聯系人:李女士 |
| 聯系方式:****** |
| 3.項目聯系方式 |
| 項目聯系人:李女士 |
| 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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