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路(蘄春大道至緯九(jiu)路)照明(ming)工程(cheng)競爭性磋商公告(gao)
發布日期:2025-09-22 10:34|******有限公司|文(wen)件遞交截止時間:2025-10-09|項目監管地(di):蘄春縣|閱讀次數:【項目概況】
南(nan)陽路(蘄春大道至緯九路)照明工程(cheng)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湖北省政府采購電子交易數據匯聚平(ping)臺或(huo)一轂(gu)清風等投標(biao)人客戶端(duan)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10月09日09點(dian)00分(北(bei)京時間)前提交(jiao)響(xiang)應文(wen)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HBXB******2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1126-2025-01479
3、項目名稱:南(nan)陽路(蘄(qi)春大道至(zhi)緯九(jiu)路)照明工程
4、采購方式:競爭性(xing)磋(cuo)商
5、預算金額:117.944766(萬元)
6、最高限價:117.944766(萬元)
7、采購需求:
該(gai)段道路(lu)長(chang)約(yue)4200米,寬 40米,需安裝(zhuang)路(lu)燈(deng)168 盞(具(ju)體(ti)內容詳見工(gong)程量清單)。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歷天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fou)
11、本項(xiang)目(是/否)接(jie)受合同分包:否(fou)
12、本項目(mu)(是/否)專門面(mian)向中(zhong)小微企業:是
13、面(mian)向中(zhong)小微企(qi)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ren)的資格(ge)要求
1、滿(man)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fu)采購(gou)法》第(di)二十(shi)二條規定,即(ji):
(1)具有獨(du)立承擔(dan)民事(shi)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de)商業(ye)信譽和健(jian)全的(de)財務會(hui)計制(zhi)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she)備和專業技(ji)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na)稅收(shou)和社會(hui)保障資金的良(liang)好(hao)記(ji)錄;
(5)參(can)加政府采購活動(dong)前三年(nian)內,在經營(ying)活動(dong)中沒有(you)重大違(wei)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gui)規(gui)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ren)(ren)為同一人(ren)(ren)或者存在直(zhi)接控股、管理關(guan)系的(de)不同投標人(ren)(ren),不得參加本項(xiang)目同一合(he)同項(xiang)下的(de)政府采購活動。
3、為(wei)本采購項目(mu)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zhe)項目(mu)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de)(de),不(bu)得再參加本項目(mu)的(de)(de)其他招標采購活(huo)動。
4、未(wei)被(bei)列入失(shi)信被(bei)執行人、重(zhong)大稅收違法(fa)失(shi)信主體,未(wei)被(bei)列入政府采購嚴重(zhong)違法(fa)失(shi)信行為記錄名單(dan)。
5、落實(shi)政(zheng)(zheng)府采購(gou)政(zheng)(zheng)策需滿足的(de)資格要求:
本項目為專門面向(xiang)中小微(wei)企業(ye)(ye)(ye)采購(gou)的項目,并落實政府采購(gou)節能環保、促進中小企業(ye)(ye)(ye)發展(監獄企業(ye)(ye)(ye)、殘疾人福利性(xing)單位視同(tong)小微(wei)企業(ye)(ye)(ye))等政策(ce)。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供應商須具備電(dian)力工(gong)程施工(gong)總承包(bao)三級及以上資(zi)質,具有建設行(xing)政主管部門(men)頒發的安全(quan)生產許可(ke)證。
三、獲取采購文件
1、時間:2025年09月23日至2025年09月28日(ri),每天08: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時間,法定節(jie)假日除外)
2、地點:湖北省(sheng)政府(fu)采購電子交易數據(ju)匯聚平臺或一轂(gu)清風等投標(biao)人客戶端
3、方式:
(1)供應商在匯聚平臺注冊賬戶登錄后,在首頁供應商投標客戶端板塊,點擊“前往下載”,選擇一轂清風等投標人客戶端進行下載安裝; (2)供應商登錄一轂清風等投標人客戶端選擇項目包段進行報名,并在規定時間內下載采購文件; (3)供應商辦理匯聚 CA相關事宜可咨詢:400-112-9919,******,請提前獲取一轂清風等投標人客戶端操作手冊,相關事宜可咨詢客服QQ:******6
4、售價:0(元)
四、響應文件提交
1、開始時(shi)間(jian):2025年09月29日(ri)00點00分(fen)(北京時間)
2、截止時間:2025年10月09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
3、地點:供(gong)應(ying)商登錄湖(hu)北省(sheng)政府采購電子交(jiao)易(yi)數據匯(hui)聚平臺或一轂清風等投標人客(ke)戶端點(dian)擊已報(bao)名的項(xiang)目-文(wen)件遞交(jiao),將響應(ying)文(wen)件加(jia)密后進行網上(shang)遞交(jiao)
五、開啟
1、時間:2025年10月(yue)09日(ri)09點00分(北京時間)
2、地點:湖北省(sheng)政府(fu)采購電(dian)子交易數據(ju)匯聚平臺(tai)或一(yi)轂清風等投標人(ren)客(ke)戶(hu)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zuo)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投標供應商應當在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通過供應商客戶端進入對應平臺開標大廳,在線簽到并準時參加開標活動,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投標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解密時間為代理機構發出解密提示后30分鐘內,逾期未解密或者沒有準時在線參加開標活動導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供應商自行承擔。 特別提示:投標供應商在線簽到時,應如實準確的填寫授權委托人的聯系電話,開標當天請務必保證電話暢通。 2、質疑:供應商認為招標(采購)文件、招標(采購)過程、中標或者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通過電子交易平臺及書面形式向代理機構提出質疑,并一次性提交質疑問題,逾期將不再受理。質疑提出時間以提供書面質疑書記載為準(通過郵寄、快遞方式提出的,提出時間以郵寄件上的寄出郵戳時間、快遞件上簽注的寄出時間為準)。質疑時需按《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十二條規定的內容提交書面質疑函一份并附相關證據材料,同時將質疑函電子文檔傳至郵箱:******。如僅以郵寄、郵件形式發送且未告******財政局 地 址:蘄春縣漕河鎮漕河大道200號 電 話:0713-****** 郵 箱:****** 4、信息發布媒體: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湖北省政府采購網》和《蘄春縣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home)》上發布。 5、各投標供應商如有一轂清風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操作問題,可撥打服務電話咨詢,聯系電話400-112-9919,027-******。
八、凡對本次(ci)采購(gou)提出詢問(wen),請按以下方式(shi)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建設局
地???址:******建設局
聯系方(fang)式:******
2、采購代(dai)理機構信(xin)息(xi)
名???稱:******有限公司
地???址:蘄春縣(xian)漕(cao)河鎮天禧未來(lai)城住宅樓(lou)3棟203室
聯系方式(shi):******
3、項目聯系方式
項(xiang)目聯系人:周女士(shi)
電???話(hu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