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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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資格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投標有效期 | 25天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0元 人民幣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元 |
評標辦法 | 詳見招標文件 |
開標時間 | |
開標地點 | |
開標方式 | |
資格審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時間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容 | 各潛在投標人: 根據本項目招標文件的規定,現對招標文件有關內容進行澄清與修改,具體澄清與修改內容如下: 1、提問:“第三章 評標辦法 評標辦法前附表 22.4經濟評市政府采購工程價格評審優惠,是否明確對小微企業優惠?優惠系數G取值見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38項,但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沒有第 1.38項。” 回復:“第三章 評標辦法 評標辦法前附表24經濟評審 政府采購工程價格評審優惠”的評分標準已經寫明是針對項目未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而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項目整體預留比例為100%;參與本項目的投標人必須是中小微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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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交時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