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JSZC-320402-SYZB-C2025-0081
二、項目名稱:******街道)降塵監測點周邊道路灑水降塵運行項目
三、中標(biao)(成交)信息
序號 | 供應商名稱 | 社會信用代碼 | 供應商地址 | 評審總得分 | 中標/成交金額 |
1 | ******有限公司 | ************08 | ******街道衛星村委陳家塘23-1號 | 87.33(均分制) | 558450元 |
四、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lei) |
名稱:******街道)降塵監測點周邊道路灑水降塵運行項目 服務范圍:******街道)5個(ge)降(jiang)塵(chen)監測點位(wei)(鄭(zheng)陸花園、武城村委、紫荊公園、青龍苑菜場、紫云路(lu))及周邊涉及區域道(dao)路(lu)9條的灑水作業等相關服(fu)務。 服務要求: 1.根(gen)據常州市大(da)氣管控要求開展灑水降(jiang)塵工作。 2.為保證灑水降塵(chen)工作正常有效開展,成交供(gong)應商負責組成固定的專業灑(sa)水降塵(chen)人(ren)員(yuan)和車輛,按要求提交作業計劃和灑(sa)水降塵(chen)預(yu)案(an),經采購人(ren)認可并備(bei)案(an)。 3.獨立承擔(dan)灑(sa)水降塵作業中(zhong)的安全(quan)責任和經濟賠償。 4.在任何情況(kuang)下(如災害(hai)天氣(qi)期間或重大活動期間),成交供應商均應保(bao)質保(bao)量按時(shi)完成采購人或政府主(zhu)管部門安(an)排(pai)的指令性任務。 5.自覺執行國(guo)家(jia)的法律、法規,按常(chang)州市規定及時繳納"五金",簽訂(ding)勞動用工(gong)(gong)合同,作(zuo)業及管(guan)理人員工(gong)(gong)資(zi)不得低于常(chang)州市最低工(gong)(gong)資(zi)標(biao)準,獨立(li)處理勞資(zi)糾紛等工(gong)(gong)作(zuo)。 6.接受采購人和社(she)會監督,對(dui)存在的(de)問題(ti)在指定時間(jian)內整改到(dao)位,并將整改結(jie)果報采購人。 7.準時(shi)參加采購(gou)人召(zhao)開(kai)的會(hui)議。 8.向采購人提出合(he)理化建(jian)議。 9.根(gen)據采購人范圍內重污染天氣應對管控措施的通(tong)知(zhi),完成對重點區域進行應急降塵灑水服務,增(zeng)加灑水頻次(ci)。 服務時間:一年,服(fu)務開展時間以采(cai)購人通知為準。 服務標準:符合(he)國家和行(xing)業現行(xing)的法律、法規及(ji)驗收規范。 |
五、評審專家(jia)(單一(yi)來源(yuan)采購人(ren)員)名單:
史志(zhi)金、韋廣全(quan)、沈如玉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jin)額:
收費標準:收費比(bi)例(li)按差(cha)額定率(lv)分檔累進(jin)法(fa)計算,收費差(cha)額費率(lv):成(cheng)交金額在100萬(wan)(wan)元(含)以下的(de)為(wei)1.5%,成(cheng)(cheng)交(jiao)(jiao)金額在100萬(wan)(wan)元(不含)至(zhi)500萬(wan)(wan)元(含)的(de)為(wei)0.8%,成(cheng)(cheng)交(jiao)(jiao)服務(wu)收(shou)費按(an)上述計算方法收(shou)取,不足人民幣3000元的(de),按(an)人民幣3000元收(shou)取。
代理費(fei):8376元(yuan)。
七、公(gong)告(gao)期限
自本(ben)公(gong)告發(fa)布之日(ri)起1個工(gong)作日(ri)。
八、其他補(bu)充事(shi)宜
無
九、凡對本次公告(gao)內容(rong)提(ti)出詢問(wen),請(qing)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cai)購人信息(xi)
******辦事處
單位地址:常(chang)州市河海東路9號
聯系人:劉強
聯系電話:0519-******
2.采(cai)購代理(li)機構信息(xi)(如有)
******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常州(zhou)市(shi)新北區嵩山路1-301號
聯系人:嵇玲
聯系電話:0519-******(8000)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嵇玲
電話:0519-******(8000)
十、附件(jian)
1.采(cai)購文(wen)件(已公告的可不重(zhong)復公告)
2.被推薦供應(ying)商名單和(he)推薦理由(適用于邀(yao)請招標(biao)、競(jing)爭性談(tan)判、詢價、競(jing)爭性磋商采用書面(mian)推薦方式產(chan)生符合資(zi)格條件的潛在供應(ying)商的)
3.中標、成交供應商為(wei)中小企(qi)業(ye)的(de),應公告其《中小企(qi)業(ye)聲明(ming)函》
4.中標、成(cheng)交供應商為(wei)殘疾(ji)人福利性(xing)單(dan)位的,應公(gong)告其《殘疾(ji)人福利性(xing)單(dan)位聲明函》
5.中標(biao)、成交供應(ying)商為(wei)注(zhu)冊地在(zai)國家(jia)級貧(pin)(pin)困(kun)縣(xian)域內物業公司的(de),應(ying)公告注(zhu)冊所在(zai)縣(xian)扶(fu)貧(pin)(pin)部門出具的(de)聘用建(jian)檔立卡貧(pin)(pin)困(kun)人(ren)員具體數量的(de)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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