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交通安全,消除道路交通隱患,擬采購相關設備一批,施工完成后移交區交警大隊。采購預算677905.00元。
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者其他標準、規范
三、技術規格:詳見采購需求
四、交付時間和地點:1.本項目交貨時間:簽訂合同之日起30天內安裝、調試完成。
2.項目交貨及實施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3.交貨方式:成交人免費運送至采購人指定地點并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并免費提供所有安裝材料。
詳見采購需求
1.項目驗收國家有強制性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驗收報告作為申請付款的憑證之一。
2.驗收過程中產生糾紛的,由具有資質的相關質檢機構進行檢測,如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擔檢測費用;否則,由采購人承擔。
3.項目驗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關返工、再行驗收,以及給采購人造成的損失等費用由成交人承擔。連續兩次項目驗收不合格的,采購人可終止合同,另行按規定選擇其他供應商采購,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由成交人承擔。
4.驗收方式:本項目按照長財采購[2024]5號文要求,采用一般程序驗收,同時達到交警部門的驗收交付要求。驗收合格后移交給區交警大隊(包含按市交管大隊要求辦理驗收手續等)。
詳見采購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