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臨【2025】1792號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消防車采購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nian)09月30日(ri)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更正(zheng)采購(gou)文件
更正內容:
序號 更正項 更正前內容 更正后內容 1 采購文件附件5《中小企業聲明函》 采購文件附件5《中小企業聲明函》服務 采購文件附件5《中小企業聲明函》貨物,詳見附件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30日
三、其他補充事宜
1.《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全力推動經濟穩進提質的通知》 (浙財采監〔2022〕3號)、《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打造最優營商環境的通知》(浙財采監〔2021〕22號))、《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助力扎實穩住經濟的通知》 (浙財采監〔2022〕8號)已分別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開始實施,此前有關規定與上述文件內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執行。
2.根據《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打造最優營商環境的通知》(浙財采監〔2021〕22號)文件關于“健全行政裁決機制”要求,鼓勵供應商在線提起詢問,路徑為:政采云-項目采購-詢問質疑投訴-詢問列表:鼓勵供應商在線提起質疑,路徑為:政采云-項目采購-詢問質疑投訴-質疑列表。質疑供應商對在線質疑答復不滿意的,可在線提起投訴,路徑為:浙江政府服務網-政府采購投訴處理-在線辦理。
3.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自獲取采購文件之日或者采購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公告期限屆滿后獲取采購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屆滿之日為準)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質疑函范本、投訴書范本請到浙江政府采購網下載專區下載。
4. 其他事項:(1)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包括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支持創新、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等,詳見磋商文件第三部分。(2)電子交易的說明: 1)電子交易:本項目以數據電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購云平臺(******)”進行采購活動,不接受紙質響應文件。2)響應準備:注冊賬號——點擊“商家入駐”,進行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料填寫;申領CA數字證書---申領流程詳見“浙江政府采購網-下載專區-電子交易客戶端-CA驅動和申領流程”;安裝“政采云電子交易客戶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購網-下載專區-電子交易客戶端”進行下載并安裝。3)磋商文件的獲取:使用賬號登錄或者使用CA登錄政采云平臺;進入“項目采購”應用,在獲取采購文件菜單中選擇項目,獲取磋商文件。4)響應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電子交易客戶端”中完成“填寫基本信息”“導入投標文件”“標書關聯”“標書檢查”“電子簽名”“生成電子標書”等操作。5)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將依托政采云平臺完成本項目的電子交易活動,平臺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約定方式獲取磋商文件的供應商進行響應活動;6)對未按上述方式獲取磋商文件的供應商對該文件提出的質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將不予處理;7)不提供磋商文件紙質版;8)響應文件的傳輸提交:供應商在提交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加密的響應文件上傳至政府采購云平臺,還可以在提交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前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遞方式提交備份響應文件1份。備份響應文件的制作、存儲、密封詳見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備份響應文件”;9)響應文件的解密:供應商按照平臺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規定在半小時內完成在線解密。通過“政府采購云平臺”上傳遞交的響應文件無法按時解密,供應商遞交了備份響應文件的,以備份響應文件為依據,否則視為響應文件撤回。通過“政府采購云平臺”上傳提交的響應文件已按時解密的,備份響應文件自動失效。供應商僅提交備******服務中心-幫助文檔-項目采購-操作流程-電子招投標-政府采購項目電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應商”。(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與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四、對本次采(cai)購(gou)提出詢問、質疑、投(tou)訴,請按(an)以下(xia)方式(shi)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人民政府
地??? 址:杭州(zhou)市臨安(an)區太陽街161號
傳??? 真:
項目聯系人(詢問):范祥慶
項目聯系方式(詢問):0571-******
質疑聯系人:徐(xu)保(bao)鋒
質疑聯系方式:0571-******
2.采購代(dai)理機構信息
名??? 稱:******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花石街 245 號 3 樓
傳??? 真:
項目聯系人(詢問):潘(pan)瑩
項目聯系方式(詢問):0571-******
質疑聯系人:鄭海宇1
質疑聯系方式:0571-******
3.同級政府采購監(jian)督管(guan)理(li)部(bu)門
名??? 稱:******服務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區(qu)清泰(tai)街549號城建綜合(he)大樓11樓(快(kuai)遞僅限(xian)ems或順豐)
傳??? 真:
監督投訴電話: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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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臨【2025】1792號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消防車采購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nian)09月30日(ri)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更正采購(gou)文件
更正內容:
序號 更正項 更正前內容 更正后內容 1 采購文件附件5《中小企業聲明函》 采購文件附件5《中小企業聲明函》服務 采購文件附件5《中小企業聲明函》貨物,詳見附件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30日
三、其他補充事宜
1.《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全力推動經濟穩進提質的通知》 (浙財采監〔2022〕3號)、《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打造最優營商環境的通知》(浙財采監〔2021〕22號))、《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助力扎實穩住經濟的通知》 (浙財采監〔2022〕8號)已分別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開始實施,此前有關規定與上述文件內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執行。
2.根據《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打造最優營商環境的通知》(浙財采監〔2021〕22號)文件關于“健全行政裁決機制”要求,鼓勵供應商在線提起詢問,路徑為:政采云-項目采購-詢問質疑投訴-詢問列表:鼓勵供應商在線提起質疑,路徑為:政采云-項目采購-詢問質疑投訴-質疑列表。質疑供應商對在線質疑答復不滿意的,可在線提起投訴,路徑為:浙江政府服務網-政府采購投訴處理-在線辦理。
3.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自獲取采購文件之日或者采購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公告期限屆滿后獲取采購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屆滿之日為準)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質疑函范本、投訴書范本請到浙江政府采購網下載專區下載。
4. 其他事項:(1)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包括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支持創新、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等,詳見磋商文件第三部分。(2)電子交易的說明: 1)電子交易:本項目以數據電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購云平臺(******)”進行采購活動,不接受紙質響應文件。2)響應準備:注冊賬號——點擊“商家入駐”,進行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料填寫;申領CA數字證書---申領流程詳見“浙江政府采購網-下載專區-電子交易客戶端-CA驅動和申領流程”;安裝“政采云電子交易客戶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購網-下載專區-電子交易客戶端”進行下載并安裝。3)磋商文件的獲取:使用賬號登錄或者使用CA登錄政采云平臺;進入“項目采購”應用,在獲取采購文件菜單中選擇項目,獲取磋商文件。4)響應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電子交易客戶端”中完成“填寫基本信息”“導入投標文件”“標書關聯”“標書檢查”“電子簽名”“生成電子標書”等操作。5)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將依托政采云平臺完成本項目的電子交易活動,平臺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約定方式獲取磋商文件的供應商進行響應活動;6)對未按上述方式獲取磋商文件的供應商對該文件提出的質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將不予處理;7)不提供磋商文件紙質版;8)響應文件的傳輸提交:供應商在提交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加密的響應文件上傳至政府采購云平臺,還可以在提交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前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遞方式提交備份響應文件1份。備份響應文件的制作、存儲、密封詳見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備份響應文件”;9)響應文件的解密:供應商按照平臺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規定在半小時內完成在線解密。通過“政府采購云平臺”上傳遞交的響應文件無法按時解密,供應商遞交了備份響應文件的,以備份響應文件為依據,否則視為響應文件撤回。通過“政府采購云平臺”上傳提交的響應文件已按時解密的,備份響應文件自動失效。供應商僅提交備******服務中心-幫助文檔-項目采購-操作流程-電子招投標-政府采購項目電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應商”。(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與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四、對本次(ci)采購提出詢問、質疑(yi)、投訴,請按(an)以下方式聯系(xi)。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人民政府
地??? 址:杭州(zhou)市臨安區(qu)太陽街161號
傳??? 真:
項目聯系人(詢問):范(fan)祥(xiang)慶
項目聯系方式(詢問):0571-******
質疑聯系人:徐保(bao)鋒
質疑聯系方式:0571-******
2.采(cai)購(gou)代(dai)理機(ji)構信息
名??? 稱:******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花石街 245 號 3 樓
傳??? 真:
項目聯系人(詢問):潘(pan)瑩
項目聯系方式(詢問):0571-******
質疑聯系人:鄭海(hai)宇(yu)1
質疑聯系方式:0571-******
3.同級(ji)政府(fu)采購監督(du)管理(li)部門
名??? 稱:******服務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區清泰街549號(hao)城建綜合大樓(lou)11樓(lou)(快遞僅限ems或順豐(feng))
傳??? 真:
監督投訴電話: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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