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471仁和區務本(鹽邊界)至東區雙龍灘段改建工程(二期)(項目名稱) / 標段施工監理招標公告②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S471仁和區務本(鹽邊界)至東區雙龍灘段改建工程 (項目名稱)已由******委員會?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
以 關于批復 S471仁和區務本(鹽邊界)至東區雙龍灘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攀發改函〔2024〕99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初步設計已由 四川省交通運輸廳 (批準機關名稱)
以關于S471 仁和區務本(鹽邊界)至東區雙龍灘段改建工程兩階段初步設計的批復、川交許可建〔2024〕95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項目業主為 攀枝花市仁和區交通運輸局 ,建設資金來自 上級補助資金和地方配套 (資金來源),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仁和區務本鄉。
? ? ? ? ?2.2.建設內容及規模:路線起于攀枝花市仁和區務本鄉鄧家埡口(鹽邊界),接S471鹽邊段,沿既有公路改建,在務本鄉以東新建公路繞避場鎮,再沿既有公路改建,止于東區銀江鎮雙龍灘村,順接S471雙龍灘至攀枝花城區段,路線全長約24.0公里。全線采用三級公路技術標準,設計速度30公里/小時,路基寬度7.5米;新建橋梁設計汽車荷載等級采用公路—I級;全線采用瀝青混凝土路面。
? ? ? ? 2.3.服務期限: 施工前期準備、施工期及缺陷責任期。
? ? ? ? 2.4.招標范圍: 本項目施工圖設計階段監理、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所有工程項目施工監理。
2.5.標段劃分:本次監理招標分為1個標段。 (說明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規模、監理服務期限、招標范圍、標段劃分等)。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獨立法人資格,具備交通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 資質、2022年1月1日以來已完成(已完成業績認定時間以交工驗收時間為準)或正在監理(正在監理的項目以合同簽訂時間或中標通知書時間為準)1個工程總投資10000萬元及以上或監理合同金額100萬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的監理業績,并在人員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監理能力。
投標人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資質企業名錄,且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該名錄中的相應企業名稱和資質完全一致。③
3.2本次招標(?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3.3每個投標人最多可對 1 (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被? /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評為 /?????? 信用等級的投標人,最多可對?? /???? (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④每個投標人允許中? /????? 個標。對投標人信用等級的認定條件為:??? /??? 。
3.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5在“信用中國”網站(******/)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5年9月20日 00 時00分至2025年9月26日23時59分 ⑤,(北京時間,下同),通過互聯網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攀枝花市工程建設交易系統”,明確所投標段,下載招標文件、圖紙和參考資料。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人完成網上支付、招標文件等資料下載。
4.2本招標文件全部采用電子文檔需使用編制工具或標書查看工具打開,如有疑問請聯系技術支持電話:******。
5.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招標人不召開投標預備會。
投標文件應為加密的投標文件。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25年10月13日09 時30 分 ⑥,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網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攀枝花市工程建設交易系統”,將加密的投標文件上傳,并保存上傳成功后系統自動生成的電子簽收憑證,遞交時間即為電子簽收憑證時間。逾期未完成上傳的或未按規定加密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予以拒收。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攀枝花市)(發布公告的媒介名稱)上發布。
7.聯系方式
招標人: | ******有限責任公司 | 招標代理機構: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攀枝花市仁和區和苑路56號 | 地址: | □成都市金牛區成都金牛高新技術產業園區金周路595號2棟B座20樓2004號 |
郵政編碼: | □617000 | 郵政編碼: | □610000 |
聯系人: | □毛老師 | 聯系人: | □李先生 |
電話: | □****** | 電話: | □****** |
傳真: | □/ | 傳真: | □/ |
電子郵件: | □/ | 電子郵件: | □/ |
網址: | □/ | 網址: | □/ |
******銀行: | □/ | ******銀行: | □/ |
賬號: | □/ | 賬號: | □/ |
? | ? | □2025年9月18日 |
備注:
①招標人可根據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對本章內容進行補充、細化,但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十六條和《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發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②招標人應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售之日起,將招標文件的關鍵內容上傳至具有招標監督職責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政府網站或其指定的其他網站上進行公開,公開內容包括項目概況、對投標人的全部資格條件要求、評標辦法全文、招標人聯系方式等。招標人可將招標文件的關鍵內容全部載明在招標公告正文中,或作為招標公告的附件進行公開,或作為獨立文件在網站上進行公開。
③本段規定僅適用于根據《關于發布公路工程從業企業資質名錄的通知》(廳公路字〔2011〕114號)要求,招標人應通過名錄對投標人資質條件進行審核的公路施工監理企業。
④招標人可根據招標項目所在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對信用等級高的投標人,給予增加參與投標標段數量的優惠。
⑤招標文件(未進行資格預審)的發售時間不得少于5日。
⑥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公路工程,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售之日起至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