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筑市場信用評價管理辦法〉的通知》(新建規〔2022〕4號)、《關于發布<監理企業信用信息評價標準>;(2025年版)的公告》,我廳開展了監理企業信用信息申報和采集工作,截至2025年9月30日,已完成1094家監理企業信用信息采集和審核。現將監理企業信用評價結果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建筑市場各方主體對評價結果及評價得分有異議,可向信用信息記錄或審核部門提出書面申訴,并提交有關證明材料。信用信息記錄或審核部門對申訴內容進行核實、處理和答復,根據核實結果相應保持或調整信用評價等級和綜合得分。
公示時間:11月4日至11月13日,公示期為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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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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