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銅川規范政采代理機構委托管理
本報訊 近日,陜西省銅川市財政局印發《關于規范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委托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全市各級預算單位選擇、委托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管理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和規范指引,要求建立健全以專業能力、信用評價和服務質量為導向的擇優委托機制。
為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防范政府采購代理服務風險,《意見》明確,突出政府采購市場的公開公平公正。通過建立健全以專業能力、信用評價和服務質量為導向的擇優委托機制,構建覆蓋委托、執行、評價全流程的可追溯動態監管體系,推動形成健康發展、競爭有序、服務高效、監管有力的代理服務市場格局,實現政府采購提質增效。《意見》提出,要嚴格考察遴選,落實采購人主體責任。采購人要依法承擔選擇代理機構的主體責任,根據項目特點、復雜程度及專業要求,多維度審慎考察代理機構。核查代理機構的基礎資質、備案信息、辦公場所、人員配備及內部管理制度;關注其專業領域匹配度,了解近年來代理項目的行業分布與業績;通過信用中國、中國政府采購網等平臺查詢信用與合規狀況,查驗是否存在重大違法失信行為或行政處罰記錄、內部管理質量及項目檔案管理規范性、主動對接財政部門,了解擬委托機構近年監督檢查及考核評價結果等。
《意見》要求,科學規范選擇,健全代理機構選用機制。采購人要建立健全遴選、評價、管理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內控制度。根據項目特點,結合單位實際,以公開征集比選、隨機抽取、直接擇優等方式擇優選取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對于預算500萬元及以上、技術復雜、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會關注度高的項目,必須經過集體研究決策。
《意見》強調,清晰界定權責,規范簽訂委托協議。采購人應與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簽訂權責清晰、內容完備的書面委托代理協議,明確委托范圍、權限、期限、權利義務、服務費用、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等。政府采購代理委托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購文件編制與合規審查、法定信息發布、供應商事務管理、組織開評標活動、協助合同簽訂與備案、協助履約驗收、協助處理詢問質疑投訴等。
《意見》明確, 強化監督問責,納入信用管理。財政部門將通過專項檢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等方式,加強對采購人政府采購委托行為及代理機構執業的監督檢查。對選擇不具備法定資格或存在嚴重信用問題的代理機構、未規范簽訂協議、未能及時發現制止代理機構違法違規行為、存在不正當利益輸送等情形,將依法依規處理,納入政府采購信用記錄并公開,涉嫌違紀違法的移送紀檢監察或司法機關處理。
(趙露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