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龍游:全方位施策維護政采公平
本報訊 近日,浙江省衢州市龍游縣財政局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秩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圍繞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行為、防范供應商圍標串標行為、落實政府采購政策等5個方面提出35條舉措,促進政府采購市場公平公正競爭,持續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
《通知》提出,政府采購實行“集中編報、總量控制、聯合審議”的年度計劃管理,采購計劃包括采購可研報告或必要性說明、采購內容、采購金額、采購方式、資金來源等,龍游縣財政局在總量控制的前提下,組織聯審小組對采購計劃進行審議,審議結果作為部門預算的參考依據。采購人應在部門預算編報的同時編報政府采購預算,并按照預算批復實施政府采購,政府采購的品目、數量、預算金額等內容應與批復的政府采購預算保持一致。
《通知》明確,要進一步保障企業參與政府采購公平競爭,不得以特定金額的業績作為評審因素,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項目業績分不得高于價格分的10%,不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采購工程建設項目業績分不得高于價格分的5%。平等對待內外資企業,切實保障內外資企業公平競爭,平等維護內外資企業的合法利益。進一步降低政府采購制度交易成本,繼續執行免收政府采購投標(響應)保證金和采購文件工本費政策,鼓勵采購單位根據項目特點、供應商誠信等因素免收履約保證金或降低繳納比例,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項目不得收取質量保證金。
(樂佳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