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組織推薦2025年度“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項目的通知
2025-08-12 11:33 來源:本網
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主管部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廣州、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珠海、惠州、中山、江門、湛江、茂名、肇慶市自然資源局,廣州、深圳、佛山、惠州、東莞、中山市交通運輸局,佛山、東莞市軌道交通局,廣州、深圳、珠海、汕頭、佛山、河源、東莞、中山、陽江、湛江、茂名市水務局,清遠市水利局,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東莞市生態環境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城市規劃和建設局,有關行業協會、學會,各有關單位:
根據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關于協助推薦2025年度“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項目的通知》(華夏獎字〔2025〕第2號)要求,請各單位認真做好2025年度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的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方式及材料要求
申報單位登錄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推薦系統平臺(//stc.chinagb.net/login.asp)填寫申報信息,并按以下要求提交推薦材料進行推薦評審:
(一)書面材料要求
1.《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推薦書》正文第一至第九部分及附件第十部分原件一式1套(見附件2)。正文、附件應合并裝訂,具體蓋章及填寫要求參照填寫說明(見附件3);
2.《自薦書》(見附件4),一式1份。
(二)電子材料要求
1.《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推薦書》正文及附件(蓋章掃描版及word版);
2.《自薦書》(word版);
3.《基本信息匯總表》(見附件5,excel版)。
二、推薦要求
(一)申報項目提供的證明材料(推薦書及附件)應當完整、真實,并說明申報項目的主要創新點、社會、經濟與環境效益分析、第三方評價意見、學術及專利技術等情況。
(二)申報項目的主要完成單位和主要完成人應按貢獻大小排序,民歌應按照相應的獎勵等級推薦。
(三)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共同完成的項目,由項目主持單位或第一完成單位與其他完成單位協商一致后,共同向推薦單位申報。
(四)申報項目必須無知識產權爭議。有爭議的項目需于推薦前得到妥善解決。
(五)同一人作為項目第一完成人的項目,本年度只推薦1項。
項目有以下情形的,不進行推薦:
1.已獲得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科技獎勵的,項目所列主要創新內容(含專利、論文等)已獲得華夏獎的,2020年及以前年度申報但未獲得授獎的項目(不包括未通過形式審查和提前聲明放棄獲獎的項目),不得推薦;
2.同時推薦省、自治區、直轄市科技獎勵以及其他社會科技獎勵的項目,不得推薦;
3.不符合華夏獎獎勵范圍和條件的,不得推薦;
4.項目未通過驗收(評估)或驗收(評估)不滿一年(軟件類六個月)的,標準規范頒布實施不滿六個月的,有工程依托項目未提供工程驗收報告的,項目整體技術未應用或應用不足一年的,不得推薦;
5.推薦書及附件材料不齊全或未按要求填寫的,不得推薦;
6.本申報年度前兩年連續推薦且未獲獎的項目的,不得推薦。
三、材料報送
我廳委托廣東省建設科技與標準化協會進行資料收集和初審工作,請各申報單位按有關要求合并裝訂,并將書面材料于2025年9月3日16:00前寄送至廣東省建設科技與標準化協會(郵寄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先烈東路121號3號樓405室),同時將電子材料發送至郵箱:gdjskb@gdjskb.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關于協助推薦2025年度“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項目的通知(華夏獎字〔2025〕第2號)
2.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推薦書
3.填寫說明
4.自薦書
5.基本信息匯總表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8月7日
(省建設科技與標準化協會聯系人:麥工、戴工,聯系電話:020-85257164、020-38803689;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聯系人:羅熾發、朱學仲,聯系電話:020-83133643;網絡技術咨詢聯系電話:010-88327955;申報咨詢qq群:8145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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