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平利縣推廣政府采購電子賣場工作方案》要求,縣財政局擬公開征集陜西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平利縣分站供應商(第五批),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集對象
(一)本次征集《陜西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平利縣分站征集品類目錄》(附件1)對應商品的供應商。
(二)本次征集政府采購電子賣場貨物類供應商分為“廠商授權”和“經銷商”兩種模式。
(三)按照《陜西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和上述品類目錄,已被省、市和縣區政府采購電子賣場征集入駐的供應商不再重復征集。
(四)電子賣場不接受聯合體參與。
二、通用資格要求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二)在“信用中國”和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三)應為陜西省政府采購入庫供應商。
三、征集文件獲取
在下列網址自行下載相關附件:
(一)陜西省政府采購網(//www.ccgp-shaanxi.gov.cn/)“重要通知”欄。
(二)平利縣人民政府官網首頁“政府信息公開--政府采購”欄。
四、申請材料遞交與接收
(一)供應商通過電子郵件遞交申請材料。
(二)遞交時間:2025年7月30日9:00至2025年8月30日17:00。以郵箱接收時間為準,過時不予受理。
(三)供應商應當提供真實有效的信息,遞交的申請材料中必須包含詳細地址、負責人、聯系電話、聯系郵箱等信息。供應商自行承擔因聯系方式不充分、信息不祥所導致的一切后果。
五、征集流程
(一)申請資料提交。
1.供應商必須完全響應《2025年陜西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平利縣分站貨物類供應商征集入駐須知》(附件2)要求。按照經營范圍申請對應品類入駐電子賣場,參與相應品類的采購交易活動。如經營范圍涉及多個品類,應按照品類分別申請。申請資料按照入駐申請提交資料的順序合成一個pdf文件,并生成目錄。按附件3格式填寫入駐品目及相關信息。并將所有資料發至指定郵箱,電子文件名格式為:供應商全稱+申請入駐品類。
(二)組織評審。
縣政府采購中心與電子賣場平臺服務商共同對供應商入駐申請資料進行審查、質詢和比較,如有疑問將以郵件或電話方式告知申請人,要求補充的資料供應商應在3個工作日內補充完整,未在規定時間內補齊,視為自動放棄。審查資料以郵箱接收到的資料為準。
(三)信息公示。
評審通過后,將在電子賣場公示符合條件的供應商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四)線下資料遞交。
公示期滿后,供應商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將入駐申請資料送至縣政府采購中心。同時提供資料電子版,電子版與紙質版必須保持一致。
(五)產品上架。
成功入駐電子賣場的供應商采取手工錄入方式,按照各自申請入駐范圍及電子賣場品目設置要求錄入詳細參數,進行商品上架。供應商提供的商品應當滿足《陜西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管理辦法》第十七條所規定的條件。
六、相關要求
(一)擬申請提供臺式計算機、工作站、一體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數據庫、操作系統、通用服務器等品目貨物的供應商,應參閱《臺式計算機政府采購需求標準(2023年版)》《工作站政府采購需求標準(2023年版)》《一體式計算機政府采購需求標準(2023年版)》《便攜式計算機政府采購需求標準(2023年版)》《數據庫政府采購需求標準(2023年版)》《操作系統政府采購需求標準(2023年版)》《通用服務器政府采購需求標準(2023年版)》,其中加“*”的指標將作為采購人采購文件中的實質性要求。
(二)中央處理器(cpu)、操作系統(桌面操作系統及服務器操作系統)必須在中國信息安全測評中心發布的《安全可靠測評結果公告》(2023年第1號、2024年第1號、2024年第2號、2025年第1號)范圍之內。
七、運行管理
入駐供應商應當按照《陜西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履行職責義務,做好企業信息及上架商品信息的日常維護管理,按照操作規程,獨立、誠信參與采購活動,并對提供的貨物、服務的質量和售后服務負責。縣政府采購中心按照《陜西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加強監管。
八、聯系方式
平利縣政府采購中心(平利縣財政局401室),聯系電話:0915-8428502。聯系郵箱1277034841@qq.com。
附件1.《陜西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平利縣分站征集品類目錄》
附件2.《2025年陜西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平利縣分站貨物類供應商征集入駐須知》
附件3.《2025年陜西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平利縣分站申請入駐供應商(第五批)申請表》
平利縣財政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