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建建規〔2025〕7號
各市(州)住建局、蘭州新區城鄉發展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創新完善體制機制推動招標投標市場規范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4〕21號)精神,進一步優化招標投標領域營商環境,加快項目落地實施,推動招標投標市場規范健康發展,現就規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資格預審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善資格預審工作制度,規范資格預審結果通知
資格預審應當按照資格預審文件載明的標準和方法進行。經資格預審后,招標人應當向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發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告知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和方法,并同時向資格預審不合格的申請人發出資格預審結果通知書,說明其未通過資格預審的理由。
二、落實招標人主體責任,強化招標人主體地位
在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過多時,可以由招標人從中選擇不少于7家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招標人不得以抽簽、搖號等博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不得以公示等方式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以及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
三、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維護市場公平競爭
各級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要引導和監督招標人根據招標項目實際需求合理設定投標人資格條件,公平對待各類市場主體;按照職責分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嚴厲打擊各種以不合理條件排斥或限制潛在投標人的行為。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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