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春才(身份證號碼:350xxxxxxxxxxxxx10):
經查,你隱瞞了2023年5月至今在**單位工作的事實,于2024年2月將二級建造師延續注冊至福建大格局建設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騙手段取得注冊證書的行為。本廳于2025年7月2日作出《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撤銷行政許可告知書》(閩建告字〔2025〕15號),并于2025年7月7日送達給你,你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向本廳提出書面陳述、申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二款、第七十九條和《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本廳決定撤銷對你作出的二級建造師注冊許可,自作出撤銷決定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建造師注冊。
如對本決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