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住建局(建設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建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關于加快推進福建省智能建造發展的工作方案》(閩建筑〔2023〕13號)要求,加快推行“機器代工”建造模式,經研究,我廳擬征集一批智能施工機具、智能設備設施、建筑機器人等智能建造技術和產品,并編制《智能建造技術和產品推廣目錄》(以下簡稱《推廣目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圍
征集智能施工機具、智能設備設施、建筑機器人等3類智能建造技術產品,具體類型詳見附件1。
(一)智能施工機具。包括建筑施工過程所使用的各項新型機具及其升級產品。
(二)智能設備設施。包括建筑施工過程所使用的各項新型設備設施及其升級產品。
(三)建筑機器人。包括建筑施工過程所使用的各項智能建造機器人及其升級產品。
二、征集條件
智能施工機具、設備設施和建筑機器人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產業政策要求,有利于推動建筑業工業化、數字化、綠色化轉型;
(二)有利于提高施工質量、施工效率,降低人工成本,具備安全可靠、經濟合理、先進實用等特點;
(三)在工程項目中已有成熟應用案例或者急需開展技術攻關,適合在福建省范圍內推廣應用的技術和產品。
三、征集方式
(一)組織申報。由各設區市住建局(含平潭,下同)負責組織施工、制造和科研等單位積極申報(可獨立申報或聯合申報)符合征集范圍和條件的智能建造技術和產品。請各申報單位認真填寫《施工機具、設備設施、建筑機器人技術和產品申請表》(附件2),保證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二)初審推薦。設區市住建局應對所申報智能建造技術和產品進行初審,重點審查申報單位及其技術和產品是否符合申報條件,申報材料是否齊全、完整、有效,并將初審合格的項目申報表、匯總表(一式兩份)于3月30日前提交至省住建廳科技處、工程處,電子版同步發送至郵箱3386701395@qq.com。省屬單位或注冊在我省的央企可直接向我廳推薦。
(三)公布推廣。對于先進實用、在工程項目中已有成熟應用案例的智能建造技術和產品,經我廳組織評審公示后,列入《推廣目錄》并向行業推廣應用。對于急需技術攻關的智能建造技術和產品,作為重要攻關技術內容納入2024年度省廳住建行業科技計劃項目申報重點。
聯系方式:
省住建廳科技處,聯系電話:0591-87520820
工程處,聯系電話:0591-87605193
附件:1.智能施工機具、設備設施、建筑機器人具體類型
2.智能施工機具、設備設施、建筑機器人技術和產品申報表
3.智能施工機具、設備設施、建筑機器人技術和產品推薦匯總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3月7日